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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又快又好地识别平台自融?

来源: 未知  2016-05-23 深圳之声

刘一杉

一、 网络借贷与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通常来讲,互联网金融包括了:(1)互联网支付、(2)网络借贷、(3)股权众筹融资、(4)互联网基金销售、(5)互联网保险、(6)互联网信托和(7)互联网消费金融。(注:2015年7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称“指导意见”)。

可见,网络借贷只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小块组成部分。而互联网金融因为其涉及信用风险且涉及面大被推上风口浪尖,却主要指的是“网络借贷”这一模式。中国的网络借贷,将一直以来被压抑的借款人融资需求释放出来,是中国长久以来的金融压抑和财富管理渠道缺失的报复性反弹后果。

2007年,注册在美国的Lending Club的成立,是网络借贷初次踏上了世纪金融历史舞台。自2013年起,中国的平台数量与借款余额开始起飞,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在中国已经持续了3年,和就像其他在美国出现的互联网商业往往在中国被颠覆性超越一样,作为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的精神领袖的Leanding Club及美国Fintech(美国人民对互联网金融的专有名词)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已被后来者远远甩在后头。它深刻地改变着中国金融业态和人们的财富管理方式。

二、 2.0时代的监管要点

2013年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2015 年,随着中国政府出台互联网金融相关指导意见和监管细则,“互联网金融2.0 时代”已经来临。2016年因此被称为了“互联网监管元年”。

2015年12月28日,自融行为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十二条禁止行为"的首条行为被列出。自融,也即平台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或用于自身企业的发展,或为自己所用投资其他社会项目。

于是,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召集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已经鸣锣:涉及互联网金融各个领域,且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责权,时间将长达一年。明显的例子,在网贷企业数量最多的广东,省会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以及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网络借贷行业最被人弊病的“承诺高收益的非法集资活动”将成为整治重点。而这类非法集资资金的典型案例,就是自融。

为什么“自融”是互联网金融不能触碰到高压红线呢?

1、 自融平台一旦扮演双重角色,就很难对自融借款标的风险等级做出客观的评价,从而引发信用风险。运动员与裁判员职能集于一身,难免会具有倾向性。

2、 有可能虚构借款的实际用途而引发道德风险。

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为达到吸引投资人投资的目的,很可能通过隐瞒标的真实信息、创造并不存在的借款标的、虚增投资收益等方式,发生借新还旧、资金空转,以虚假标的的新增投资偿还历史投资的本金收益,不具有持续性。

三、 如何辨别平台自融

作为一名网贷行业的长期观察和参与者,我们总结了辨别平台自融的一个侦探法则:

1、 入门级侦探法

a) 平台的资质是否健全

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首先我们要看的是平台的资质是否健全,合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是运营的根本所在。

b) 查询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相关新闻

眼下,媒体的自由性虽不能确保消息的完全真实性,但所谓无非不起浪,若该平台负面新闻较多,当应尽早远离。

2、 进阶级侦探法

a) 平台标的项目的真实性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互联网金融标的项目信息应完全公开透明,对融资方信息进行详尽披露,投资者可根据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标的项目去查询真伪,是否自融是一目了然。

或者在P2L模式下,投资人可以通过央行直属机构中登网,查询应收账款登记系统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中查询受让债权和P2L平台代为持有的质权的登记公示情况。

b) 平台的资金流向是否透明

平台是否启用第三方资金托管是判断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是自融平台的根本,如融租E投与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托管业务领头羊—— “汇付天下”签订托管协议,确保投资者资金的透明性,平台坚决不触碰资金,且投资者每一笔资金都有详细的记录,项目对应资金,自然也就没了自融嫌疑。

入门级和进阶级侦探法的精神,我们可以在指导意见中领会到。因为,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是对网络借贷中介平台的三项核心经营要求。

然而,这只能过滤那些恶意自融平台。由于获取投资人资金是需要付出获客成本的,在运营过程中,当资产端对资金的需求量小于投资人在资金端的供应量时,平台出于前期投入和客户粘性的考虑往往很难回绝投资人的资金,只能将盈余的投资者资金先吸收上来再寻找出路,而资金在平台账户停留期间平台又要向投资人支付利息,为了不使资金长期闲置,在资产端没有优质项目的情况下,平台容易发生自融行为,从而增加投资人风险。

因此,我们推出了大神级的平台自融侦探法:

3、 大神级侦探法——审视平台或其合作的资产端是否具有足够的资产生成能力

网络借贷利用的是互联网这个非常有效的工具,但它不能改写金融的规律。美国人称金融互联网为“Fintech”,它的定义是用技术的手段来提高金融的效率,这个定义是非常准确的,互联网金融不是一个新的业态,并不是说它能够创造出一个新的行业,在这个新的行业中,传统的金融学定律和经济学定律全都失效了,不是这样的,只不过是用新的技术来提高金融的效率,这就是金融互联网。

金融的核心问题是要控制风险。E租宝、中晋的自融规模成百上千亿,他如何证明自身具有扎实的风险控制能力的?要知道,这样的能力,需要团队能力和管理体系来支撑,同时也需要长久的运行记录来证明。

融租E投线上交易的租赁收益权,由中国融资租赁行业领先的企业提供线下资产服务,而融资租赁这一行业在中国的主要参与者,是44家主要由银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他们所要求的金融属性,远超一般的实业企业投资网络借贷。无论交易量再大的平台,如果其合作的租赁公司在行业中没有声誉,很难相信这个平台的投资人权益能有所保障。

综上所述,企业通过互联网渠道为自身融资本身是互联网时代创新性的尝试,不应因噎废食,全盘否定,断绝健康企业的合理融资渠道。应通过有效的监管和鉴别方法识别出害群之马,才是真正有效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互联网金融这一创新方式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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